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2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17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分别经表决,任命信春鹰、韩晓武、郭雷、古小玉、郭振华、柯良栋、何新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会议分别经表决,免去刘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史耀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李飞的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沈春耀为上述两个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会议分别经表决,任命刘金国、杨晓超、李书磊、徐令义、肖培、陈小江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王鸿津、白少康、邹加怡、张春生、陈超英、侯凯、姜信治、凌激、崔鹏、卢希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王勇,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